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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刑法与生活》课程建设研讨会顺利举行

2017-11-27 学术之路

2017年11月24日下午,《刑法与生活》课程建设研讨会在凯原法学院315会议室召开,课程负责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张绍谦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

《刑法与生活》是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学生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由张绍谦教授负责建设。自2010年以来,已经开连续七年,2015年通过学校验收,今年入选上海市重点建设课程,同时被确定为课程思政化改革试点课程。为了使本课程建设更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研讨专业课与思政教育相结合的途径、方式、方法,课程组特意组织这次研讨会,邀请沪上多所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就本课程未来建设工作献言献策。

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家分享了已有案例的成功经验。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处长刘志强教授系统地介绍了上海市思想政治教育精品课程“大国”系列课程的相关经验。华东政法大学叶慧娟副教授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教育读本的编写经验,建议《刑法与生活》的课程教材应当突出生活化色彩,以刑法为核心轴、以生活中的案例为辐射,让学生理解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何体现刑法的原理与作用。上海师范大学程兰兰副教授分享了自己开设法律科普课程的经验与心得体会,指出《刑法与生活》的课程培养目标应当指向“良好公民的刑法启蒙意识”,并建议建议按照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四法”体系编写课程教材。

兄弟院校的教授专家也纷纷就如何做好《刑法与生活》的课堂教学与教材编写工作发表了各自的见解: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系主任助理刘瑞瑞教授主张从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刑法与伦理两个维度作为切入点,选择一些体现主流价值观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实践案例,通过案例的解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华东政法大学韩瑞丽副教授总结了当前刑法与生活类的教材专著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在《刑法与生活》的课程教授过程中,需要特别兼顾两组关系:一是刑法知识点的传授与刑事基本理念的启蒙要同时兼顾;二是对大学生知识宽度和人文素养高度的培养要同时兼顾。上海政法学院的骆群副教授提出,考虑到本门课程受众主要面向没有法学背景的本科生,建议将“刑法与生活”外化为“法律与生活”,将课程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上。

 

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就如何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刑法课程的深度融合发表了看法。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赵运峰教授指出,可以在《刑法与生活》的课程教材中增设“导论”一章,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在刑法的任务、宗旨、功能中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上海社科院组织部陈庆安副部长将“刑法与生活”的课程目标归纳为“正确履行义务,合理行使权利,做合格公民”,主张围绕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展开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李振林主编则主张在课程的讲授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可能触及罪名(特别是网络犯罪活动)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规范学生的网络行为。

实务界人士亦从司法实践的维度对课程的建设工作献计献策。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何亮结合自己的实务经历,指出刑法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以及学习刑法的重要性,主张从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公民对社会的义务与对其他公民的义务等三个方面进行课程的讲授;人民法治网上海总监康相鹏博士,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刑法的融合点归结为三个正面与一个反面,主张从刑法的基本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宣扬的价值等方面向学生传导刑事司法理念与法治精神。全国优秀公诉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小文博士认为,在“刑法与生活”的课程设置中,要注意把握通识性与延伸性两个方面的要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干部冯国波强调应当就刑民交叉案件中如何避免触犯刑法、做守法公民等内容进行重点讲授,向学生传导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

研讨工作在热烈的氛围中顺利完成,张绍谦教授就下一步《刑法与生活》课程建设工作的安排与展望与与会专家形成共识,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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